公示公告
关于《蚌埠市禹会区禹淮新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14 浏览次数:24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对禹会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的通报》(蚌土防办〔2022〕3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蚌埠市禹会区禹淮新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蚌埠市禹会区禹淮新苑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涂山路北侧、禹会路东侧。地块四至范围:东至Y-28路,南至涂山路,西至禹会路,北至大庆二路。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17.29043°,纬度34.24819°,用地面积118736.486m2(178.104亩),调查范围(含规划小区内部道路)面积约129164m2(约193.7亩)。调查地块南侧区域历史上作为窑厂,北侧区域历史上作为碎石场、货物堆放场、停车场等。截至本次调查开始,该地块已建成禹淮新苑住宅小区。地块周边历史上分布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限公司、禹会区小微企业创业园等。
根据《蚌埠市禹会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规划厅 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号)“对按《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作为疑似污染地块管理以外的其他地块,原则上可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又根据《关于对禹会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的通报》(蚌土防办〔2022〕38号),本调查地块属于2019年后转为“一住两公”用地情况,需要补充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基于以上要求,2023年2月,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了解地块的环境状况是否可以接受,为调查地块进行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二、调查结论
经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快速检测等工作可确定,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要求。
委托单位: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安徽燊徼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1526202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