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禹会区吴湾名苑安置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14 浏览次数:15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对禹会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的通报》(蚌土防办〔2022〕3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蚌埠市禹会区吴湾名苑安置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蚌埠市禹会区吴湾名苑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蚌埠市禹会区张公山街道,北至胜利西路,东至席家沟路,南至长寿路,西至吴湾路。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48038.9㎡(约72.05亩),历史上主要为吴湾村、禹会区人民法院、仓库,目前已建成吴湾名苑小区。

       根据《蚌埠市禹会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规划厅 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号)“对按《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作为疑似污染地块管理以外的其他地块,原则上可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又根据《关于对禹会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的通报》(蚌土防办〔2022〕38号),本调查地块属于2019年后转为“一住两公”用地情况,需要补充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基于以上要求,2023年2月,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了解地块的环境状况是否可以接受,为调查地块进行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二、调查结论

       本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当前和历史上均无作为疑似污染管理的地块,经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快速检测等工作可确定,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要求。


委托单位: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安徽燊徼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865288525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