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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部署做好RCEP生效后实施工作,倒逼国内产业升级
发布日期:2021-12-28 浏览次数:3272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跨周期调节措施,推动外贸稳定发展;部署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后实施工作。
今年1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
RCEP是迄今为止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其总人口、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占全球总量的1/3,协定涵盖关税减免、贸易便利化、服务投资开放、商务人员往来、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等广泛领域。它的如期生效将是东亚经济一体化新的重大进展,可有力拉动地区贸易投资增长,促进地区经济复苏。
RCEP协定生效实施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将逐步实现零关税。中日之间也是首次建立自贸协定关系,在关税减让安排上,实施降税的首年,中国从日本进口的商品中,24.9%的税目将实现零关税,日本从中国进口的商品中,55.5%的税目关税降为零。
与此同时,RCEP重点原产地规则中的累积规则是一项重要的补充规则,指在确定产品的原产资格时把产品生产中所使用自贸协定其他缔约方的原产材料视为产品生产所在缔约方的原产材料,将自贸区域看成一个整体,促进区域内的贸易自由。
累积规则实质上降低了产品获得原产资格的门槛,有助于鼓励生产商在各缔约方区域内进行生产资源配置,更多使用区域内原产材料,加强上下游产业的协调,进而有利于区域内产业经济和产业内贸易的发展。
此外,RCEP还就海关程序、贸易便利化、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达成了一系列高标准条款,将显著降低区域内贸易成本,进一步提升地区总体产业竞争力。
协定的生命在于实施。国常会指出,要支持企业抓住协定实施的契机,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发展水平,倒逼国内产业升级。鼓励企业用好成员国降税、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等,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和有竞争力的产品进口。用好开放承诺和规则,加强区域内高端、绿色产业链和制造业项目合作,提升服务业和投资开放水平。
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介绍,目前国内实施RCEP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将及时出台,帮助地方和企业更好更充分地运用RCEP规则,把握市场开放机遇。
在海关方面,海关总署已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为RCEP原产地规则实施提供制度依据。
再比如海口海关面向广大进出口企业开展RCEP原产地规则的解读和培训辅导,帮助企业提升认知度,引导企业享受相应关税减免待遇,全力支持海南制造畅销海外,助力企业融入RCEP“朋友圈”。
国常会指出,要对标国际先进规则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引进区域内资金、人才,加大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对接力度。建立自贸协定实施公共服务平台和专家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培训,提升理解和应用协定规则能力。发展通关、单证等专业化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利。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囊括15个成员国,国常会指出,要继续推动协定更多成员生效实施和协定机制化建设,共同打造地区经贸合作主平台。助力发挥世贸组织作用,坚持自由贸易。推进其他多双边自贸协定谈判,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记者张静)